近日重庆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市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将在购置、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费用、加氢站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补贴。重庆市的补贴政策延续了中央补贴政策的精神,将政策重点从“补车”改为“补电”,并加强了对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通知》提到了四个方面的补贴:
三、充电费用补贴的补贴:在充电运营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消费者缴纳充电费用时直接在备案充电价格基础上先行扣减垫付,于每季度汇总并经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审核后,报市新能源汽车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直接拨付返还给充电运营企业。
具体来说充电费用补贴标准为对备案充电价格低于1元/千瓦时的公交专用充电费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对其它备案充电价格不高于1元/千瓦时的充电费用给予0.2元/千瓦时补贴;对备案充电价格高于1元/千瓦时低于1.2元/千瓦时的充电费用按其低于1.2元部分给予差额补贴;充电费用被补贴,这意味着电动车主以后充电将会更便宜,这是在使用层面的一大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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