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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将于9月1日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等

  日前,按照统一部署,长春市将于2021年9月1日起率先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2021年年底吉林省全面实施。

  对车辆异地交易的,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

  在此基础上,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此外,对在新车主住所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流程。

  5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其中一项为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并计划在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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