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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

7月5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将2021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公告

2022年 第15号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3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21年度,中国境内129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064.82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533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工况)为5.1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593.99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63.25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679.10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79.79万分。

其中,108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1975.52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514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工况)为4.99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593.38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81.58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677.74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73.31万分。21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89.30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969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工况)为7.81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0.6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81.6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36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6.49万分。

附件:2021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6月30日



注:1.按照GB 27999—2019,2021年企业达标值为目标值的123%;

2.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按车型对应产量/进口量加权计算得出。企业按照GB/T 19233—2020(普通混合动力按照GB/T 19753—2021)进行检验或按照标准要求利用国六排放检验测试数据确定;

3.试验室检测燃料消耗量数据与实际燃料消耗量数据存在差异;

4.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不含出口乘用车;

5.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要求,对部分特殊企业在计算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时达标值乘以相应数值。标注“**”的表示达标值乘以160%,标注“*”的表示乘以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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