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国外政策

美国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新政 限制多多

日前,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税收、气候和医疗保健法案,即《降低通货膨胀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该法案批准约3,740亿美元用于气候和能源支出,并且调整了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政策。

新法案限制颇多

虽然该法案取消了车企可获得税收抵免的销量上限,但是对于电动汽车的电池组装地和材料来源地提出了新要求。

具体来看,新法案:调整可获税收抵免的范围。这一抵免不再是仅仅针对“插电式电动汽车(plug-in electric vehicle)”,而是针对“清洁汽车(clean vehicle)”。

取消车企获得税收抵免的销量上限。根据现有的政策,当一家汽车制造商在美国的电动汽车累计销量超过20万辆后,旗下电动汽车将不再有资格享受税收抵免优惠。但是,新法案将取消补贴的销量上限,有效期为2023年1月至2032年年底。这就意味着,此前曾因达到20万辆上限的特斯拉和通用汽车等公司,旗下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型未来仍将有资格继续享受这一优惠。

对可享受税收抵免的电动汽车价格设置上限。虽然所有汽车制造商现在都有资格享受优惠了,但并不是所有车型都能享受到。根据新法案的内容,制造商建议零售价(MSRP)超过55,000美元的轿车以及MSRP超过80,000美元的SUV、皮卡和厢式小型货车(Van)不能享受7,500美元的优惠。因此,特斯拉部分车型和Rivian的皮卡不能享受此政策。

对可享受税收抵免的电动汽车及组件来源地设限。汽车必须在北美组装,而电池中的“关键矿物质”必须来自美国或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才能获得税收抵免。据悉,美国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发布相关指南。

对可享受税收抵免的电动汽车购买者的收入设限。联合申报者调整后的总收入需要低于30万美元(单个申报者为15万美元),才有资格获得电动汽车税收抵免。

此外,税收抵免将在经销商处完成。根据现行的税收抵免政策,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之后要等到下个申报周期(每年4月)才能申报税收抵免,而新政策要求这一动作可在销售端完成,消费者可以将税收抵免金额作为首付或作为现金从经销商处获得。

最后,新法案还首次对二手“清洁汽车”提供税收抵免。购买价格低于25,000美元的二手电动汽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4,000美元或销售价格30%的抵免,以较低者为准。

70%在售车型失去税收抵免资格

对于该法案,汽车制造商表达了担忧,并希望能够修改法案。代表通用汽车、丰田汽车、大众汽车等公司的美国汽车创新联盟( Alliance for Automotive Innovation)的首席执行官John Bozzella评论称,“不幸的是,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新政将使大多数车型立即失去享受抵免的资格”,并称该法案“也将危及我们到2030年实现40% -50%电动汽车销量的目标”。

John Bozzella称,目前在美国有72款电动汽车在售,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如果该法案一旦通过,70%的电动车型将立即失去税收抵免资格,而当额外的采购要求生效时,没有一款电动汽车将有资格获得全额税收抵免。

事实上,汽车制造商已经投资了1,000多亿美元,在美国和北美各地扩大电动汽车的产量,包括在美国本土设立原材料和电动汽车电池组件业务,特别是在中西部和东南部。“虽然我们努力扩大关键矿物的供应,并提高本土电池产量,但目前我们无法满足这些材料的需求。这就是事实。”

美国智库行动论坛(American Action Forum)的国际经济政策研究主管Tori Smith认为,税收抵免的初衷是希望消费者受益并且能够负担起电动汽车,而在新法案下,汽车制造商想要生产满足要求的汽车变得更难并且成本更高,因为在新法案允许的国家中,关键电池材料非常稀缺或者根本不存在。

鉴于电池材料的来源地严重受限,对这些资源的需求将迅速上涨,或将推高材料价格。汽车制造商希望将电池、电池组件和关键矿物质的采购地范围扩大至北约成员国、日本和其它国家。

Smith还指出,汽车制造商一般是提前5-7年规划供应链,而不是1-2年。也就是说,很多汽车制造商可能已经签署2024年的电池生产合作。因此,如果汽车制造商想要满足新法案设定的要求,很可能需要尝试重组供应链,而这些过程需要时间。

总的来看,《降低通货膨胀法》中关于电动汽车的税收抵免政策,并不是简单、广泛地补贴电动汽车,而更是直接地与车辆部件的采购要求挂钩。

转载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谢谢合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D座3层302室 邮编:100160 电话:010-63429223 E-mail:autoreview@caam.org.cn
《汽车纵横》杂志社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303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