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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如何终结假日高速路充电难

假日高速路等桩难将成历史
要想充电1小时,先去排队4小时。
近两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加速向私人消费市场渗透,许多城市在市内建立起从1公里到10公里不等的充电服务网络,并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越来越多的普通消费者开上了电动汽车。
然而每逢大小长假,长途出行量爆增,沿途充电排起“长龙”给高速路服务区的充电站带来巨大压力。大量车主苦等充电桩的小视频、新闻报道等甚至登上各大网站热搜,人在囧途放大了各方对纯电动汽车长途出行的里程焦虑,打击了很多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影响到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推广应用。
不仅如此,假期高速上更容易发生新能源汽车电量不足抛锚导致路面拥堵的情况,加剧了节假日的交通压力。
交通运输部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全国共310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约占服务区总数的46.9%,共建成充电桩13374个,约占小客车停车位的3%。而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截至2022年1月,国内充电桩保有量已达到117.8万台。以此推算,高速公路充电桩占比不足2%。
2022年8月下旬,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而在此前,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已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确立了三个阶段性建设目标:一是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二是明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三是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万见表示,“(这些都)完善后,新能源车主可以放心上高速跑长途了。”
“政策明确了要加快高速路和省道等公路沿线的充电设施的建设,尤其是要促进更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从长远看,这是抓住了新能源汽车长途自驾的刚性充电需求的短板而采取的针对性的促进措施。”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技术和认证部主任刘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将掀起一轮在高速路及省道上的建设充换电设施的热潮,也让企业在未来获得较为稳定的充电服务收益。”

不低于10%,适度超前建桩
一直以来,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先后出台多个文件,部署各地结合新能源汽车用户规模和发展需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行动方案》也对落实适度超前提出了具体任务指标。
《行动方案》要求,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高寒高海拔地区可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不仅是高速公路,此次《行动方案》还对普通公路沿线建桩提出指导意见,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具体到设备应用及路线选择上,《行动方案》提出探索推进、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相关要求提高快充站覆盖率。其中特别提到,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在运行维护方面,鼓励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与充电运营商等合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技术完好、安全可用。
便捷的充电网络需要每个区域的整体统筹布局。《行动方案》非常注重优化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优化通行线路,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保障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维护良好充电秩序。为方便用户使用,《行动方案》还要求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落实,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陈万见如是表示。

用好配套支撑
相比城市内建充电基础设施,公路沿线建桩也有不少难题待解。刘锴指出,当前,高速路及省道沿线仍然存在建设用地不足、电力容量不够、车位管理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高速路已建成的充电设施的充电功率偏低,一方面在平时的利用率很低,另一方面在节假日又难以满足集中爆发式的充电需求。
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设用地、电网改造、投资运营模式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据陈万见介绍,在起草《行动方案》过程中,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认真研究各部门在鼓励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出台的保障政策,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路实际情况,从用好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规范充电服务收费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政策。
在财政资金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按照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给予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并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强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
为优化建设实施程序,《行动方案》明确,充电设施作为服务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针对早期建设的公路服务区可能存在的用地紧张的问题,《行动方案》要求,要做好新增充电设施布局、布线与公路场地、设施的衔接,优化行车路线和停车场布局设计,完善施工方案,提高使用效益;确需新增用地的,与地方政府商议参照公路主体工程用地政策予以支持,简化办理程序。
在用电方面,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明确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满足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对部分电网暂未延伸到位、不具备大容量供电条件的偏远服务区,优先采用分布式电源等方式就近供电。
《行动方案》还要求进一步规范充电服务收费。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收取。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在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细节上,刘锴提出了3点建议:一是一条高速公路往往会跨越不同省市、地域,在建设充电设施时应采用统一的用地审批、电力报装流程;二是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让用户能及时准确了解各服务区充电设施的运行状态、排队情况,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能够合理从容地选择充电场站,提高用户充电体验;三是要在建设、运维、服务、安全管理等基础要素方面采取统一要求,促进充电设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乡,随着《行动方案》的一步步落地,开着电动汽车畅行无忧在不远的将来会真正变为现实。
注:本文首发于《汽车纵横》杂志2022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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