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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稳增长18条”措施出台,加快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近日,湖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缓缴和整治收费四大方面,新出台“稳增长18条”具体措施,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湖北省经济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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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方面,《措施》提出5条举措,包括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加油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更新消费;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以及加大家电促消费力度。具体内容如下:

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支持发放优惠“大礼包”。2022年8月至12月,支持各地联合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等,通过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购车赠送加油保险优惠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省级财政对各地联合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给予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车主提供以下三种汽车金融服务:首付金额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2成以内(含2成);贷款时限5年;执行年利率在贷款总金额3%以内或0利率且服务费(手续费)在分期款总金额3%以内。省级财政对2022年8月至12月执行以上金融服务政策绩效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支持汽车更新消费。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持续推动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新能源汽车电池梯次利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金融、保险等服务,提升新能源二手车辆残值,提高新能源二手车置换率。加快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补贴兑现进度,合理简化补贴审核、拨付流程,增加补贴资金拨付频次,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支持降低二手车经销的合规经营成本,鼓励各地对二手车经销商的融资贷款进行适度贴息,省级对各地贴息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落实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规范二手车交易及收费行为,加快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和交易上限入统。(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统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优化汽车使用环境。2022年底前,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适时在“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中,增加“加油券”类别,降低燃油车主的出行成本。各地根据当地中长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区域分布、类型结构等,动态优化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按相关规定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质管控,切实提升充电设施的利用效率和运营维护的服务能力。各地合理规划推出路边停车的便民措施。引导各类经营场所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降低停车成本。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大力度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加大家电促消费力度。深入开展“湖北消费·智趣生活”活动,鼓励各地围绕家电领域针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进行补贴,激发家电消费市场活力。省财政对各地2022年6月至12月开展的政府发放消费券或进行消费补贴方面的财政投入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财政资金直补方式对更新消费绿色智能家电进行补贴,明确补贴产品范围、补贴资金标准、结算方式等,促进家电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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