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以下为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5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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