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地方政策

天津:支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天津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我市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提出八项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其中,对于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方面,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动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支持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落实可再生能源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支持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支持地热勘察、开发、利用、保护项目,鼓励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加大开发利用力度,补充或替代现有资源。支持打造氢能产业发展高地。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清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新型储能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

对于支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支持天津港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推进“津城”、“滨城”轨道线路建设,稳步推进市域(郊)铁路建设。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化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意见》明确了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和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四方面的财政政策措施。其中,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机制,落实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要求,并鼓励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要求,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意见》还提到四项保障措施,包括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注:本文综合天津市财政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转载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谢谢合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D座3层302室 邮编:100160 电话:010-63429223 E-mail:autoreview@caam.org.cn
《汽车纵横》杂志社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664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