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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到2023年底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25万台以上,加氢站达35座

为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结构、供应、安全、创新、民生、党建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举措,其中涉及氢能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具体来看,在推动发展模式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创新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聚力构筑烟台蓬莱、东营经开区、威海乳山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聚集区,风机主机年产能达到 500 台套。

在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全力推进先进核能技术和新型储能技术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集聚。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争取新增3-5个国家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推动50项左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加强与国内高端智库交流合作,适时举办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高端论坛。

在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方面,《意见》提出,要开展充电服务创新提升年活动,完善充电服务评价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在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探索车电分离运行模式。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到 2023 年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25 万台以上,加氢站数量达到 35 座。

注:本文综合山东省能源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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