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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到,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乡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持续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县乡商业网点和服务设施,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发展冷链物流设施。积极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注:本文综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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