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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配建充电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配建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通知》规定,新(改、扩)建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其他公共建筑,工业、物流、其他建筑,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桩中应设置规定比例的直流充电桩,具体占比不低于应配建充电桩总量的15%。

《通知》明确,新(改、扩)建各类建筑配建充电桩应为符合相关国家产品标准的通用充电桩,仅为特定品牌车辆提供服务的充电桩不计入应配建充电桩数量。

同时还强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与《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等标准、规定一并纳入上市土地建设条件予以落实。

注:本文综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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