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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将完成起草

4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3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根据《计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年内将完成起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年内将提请审议。

其中,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共有六项,分别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修订)、国防科技工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

此外,年内完成起草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有九项,分别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若干规定(暂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修订)、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修订)、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修订)、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修订)、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修订)。

注:本文综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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