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5月5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发布《黔江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45吨、18吨、659.1吨、103.9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绿色动能全面增强。
《方案》从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交通物流节能减排等十方面提出了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其中,在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方面,《方案》提出,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水泥制造、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围绕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聚焦取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汽车、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到2025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
在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采用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
在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方面,《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食堂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
在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方案》提出,落实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配合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推进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协同治理,探索实施PM2.5、臭氧污染连片整治。实现车辆超标排放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执法联动,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管。
注:本文综合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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