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市场消费,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车,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放宽混动指标车辆条件进行优化,并于5月5日发布《关于优化放宽混动指标车辆相关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自5月4日起,使用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在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上牌审核时,不再要求车辆需满足“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及以前)”的条件,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等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注:本文综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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