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及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有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通知》原文如下:
注:本文综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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