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其中提到,拟对经过综合评选确定的7个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800万元。公示原文如下: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
示范应用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琼工信汽车〔2023〕81号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2〕152号)要求,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对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经申报材料评审、现场核实、专家评审、集中复核等环节,拟对经过综合评选确定的7个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800万元。现将评审通过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0898)65342974
邮编:570204
附件:评审通过换电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名单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9日
注:本文综合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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