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国家政策 > 政策原文

工信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11家企业在列

10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9〕004号、005号、006号、007号、008号、009号、010号、011号、012号、013号、014号),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列。

按照行政处罚书,上述11家车企将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撤销产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同时在整改期间将被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

本次受罚公司包括7家商用车公司与4家摩托车公司。具体来看,7家商用车公司中,4家公司的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达标;1家公司私自损毁样车封条并更换ABS系统控制单元、传感器线束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关键零部件;1家公司非法生产机动车产品;另有1家公司的客车座椅及车辆固定件强度不达标。4家摩托车公司受罚原因则是产品安全性能或制动性能不达标。

《公告》的颁布,旨在限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的准入条件,颁布至今,已正式发布32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而未能进入或被剔除《公告》的产品将不能合法生产、销售。

处罚决定书全文如下:

ABS系统控制单元,工信部

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纵横网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并加上指向链接:http://www.autoreview.com.cn,谢谢合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D座3层302室 邮编:100160 电话:010-63425939 E-mail:autoreview@caam.org.cn
《汽车纵横》杂志社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303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