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审结果的公示》,公示显示,2018年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574445辆,其中专家组核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541377辆,这意味着有33068辆车没有通过审核。
核减原因包括:国家监管平台核定的行驶里程数不满足2万公里;车型推荐目录批次不一致;车辆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关键零部件发票信息与推荐目录不一致;关键零部件发票信息与推荐目录不一致;填报信息不符合申报要求;电机参数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电池成箱型号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等。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工作。
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传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 件: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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