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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5月6日起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文称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据了解,2月17日,交通运输部曾发文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6月30日止,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进行提前或延后调整),免收依法通行全国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通行费。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恢复收费的时间也比预想中的有所提前。

  为保证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后的有序运行,4月25日,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同步开展了全路段、全流程测试工作,全国高速公路恢复落杆。除扣费金额统一设置为“0”外,其他流程与以往正常时段已无任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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