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工信部公开征求《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征求意见稿)、《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征求意见稿)、《三轮汽车 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其中,公开征求意见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GB 27999—201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
b)调整了车型燃料消耗量的确定方式;
c)调整了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d)增加了企业平均CO2排放量参考值的计算方法,删除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车型倍数;
e)调整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要求;
f)增加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征求意见稿)是GB 36980《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的第1部分。将代替GB/T 36980—2018《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限值》,与GB/T 36980—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型式认证的申请和确定;
b)更改了能量消耗量限值要求;
c)增加了生产一致性要求;
d)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
e)增加了实施日期;
f)增加了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
以下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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