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该通知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已收到奇瑞汽车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的备案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奇瑞汽车拟发行不超过698,922,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二是公司18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2,015,999,074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附后;三是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若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四是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且在境外发行上市和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五是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同时,通知书明确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附件列出了“全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其中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全流通股数为218,793,265股、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209,890,069股、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272,756,800股等,18名股东申请全流通股数合计2,015,999,07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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