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谈中,滴滴公司郑州分公司负责人介绍,“花小猪”是滴滴公司的一个品牌,其业务运营主体是滴滴公司,滴滴公司对“花小猪”的市场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该执法支队相关部门根据各自掌握情况,对相关问题现场进行了询问。
针对“花小猪”相关问题,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对滴滴公司郑州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正式谈话。该负责人表示,“花小猪”网络打车平台进入郑州之后,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郑州市客运市场运营秩序,社会公众、从业人员高度关注。行业主管部门虽然支持网约车这一新兴业态的发展,但企业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利用“花小猪”从事违法违规营运的行为,执法支队将严肃查处。
约谈中,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滴滴公司对“花小猪”网络打车平台停止宣传、停止运营,停止一切招揽活动,并立即进行整改,执法支队将视其整改情况做进一步的处理。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询问笔录,滴滴公司负责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D座3层302室 邮编:100160 电话:010-63429223 E-mail:autoreview@caam.org.cn
《汽车纵横》杂志社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664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