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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促消费活动

1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措施》从12个方面提出了42条具体政策举措。其中,针对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措施》提出要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消费工作,持续办好苏新消费四季主题系列购物节,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给予专项支持。继续开展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和全省销售竞赛季活动,评出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消费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等。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措施》还明确了全面贯彻国家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等内容。

注:本文综合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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