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长沙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奖励政策,鼓励汽车消费,近日长沙市商务局会发布《2023年长沙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奖励申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了奖励标准、申领条件及渠道等内容,并规定自2023年3月21日至6月30日,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金额不等的通用消费券奖励,其中奖励标准如下:
对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奖励3000元通用消费券;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奖励3600元通用消费券。
对于购买传统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 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奖励1800元通用消费券;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奖励3000元通用消费券。
因购车奖励受总预算金额控制,原则上按个人消费者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奖励,并按各申领辖区资金预算总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注:本文综合长沙商务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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