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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2022-2023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加快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4月12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由“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联合体”由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牵头,会同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组成。

《通知》明确,对“示范应用联合体”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资金支持,主要包括车辆推广奖励、车辆运营奖励、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关键零部件创新奖励等。

根据《通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对940辆车发放奖励资金,同时在四年中给予不同的奖励资金。其中,对31吨以上重型货车(系统额定功率≥110kW)的市级奖励资金每年最高达到54.6万元/辆。

图片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通知》还提出,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考核任务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示范应用项目,达到中央考核要求。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每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在第二年度内示范的车辆,本年度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万公里,此后两年每年度的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且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等。

附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注:本文综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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