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财政部召开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着力纾解企业困难,提升政策效能
税政司副司长魏岩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政策精准性针对性,着力纾解企业困难,提升政策效能。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二是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三是为支持保就业保民生,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煤炭进口零关税政策等。
同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为助力消费复苏回升,还出台了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上述政策出台以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市场反响良好。
魏岩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在落实好今年已出台的多项政策基础上,针对形势的变化,加强政策储备,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三方面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魏岩指出,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即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汽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汽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此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
二是明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动力电池与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分别核算销售额开具发票的,依据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
四是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骗取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予以相应处罚。
魏岩还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一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转换工作,保证平稳过渡。二是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和数据共享机制,确保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落细,有效发挥政策效应,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注:本文综合财政部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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